网络募捐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 金泽刚
近日,江秋莲与刘暖曦(曾用名:刘鑫)生命权纠纷案在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终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刘暖曦需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万元。从法律上讲,该案已画上了句号,但案结事未了。随后刘暖曦通过微博就赔偿款发起网络募捐,引发很多网友愤慨。目前刘暖曦账号已被禁言。这起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网络募捐所涉法律问题的关注。
根据我国慈善法相关规定,慈善募捐,包括面向社会公众的公开募捐和面向特定对象的定向募捐。由于慈善的公益特性,决定了自然人主体并不具备慈善募捐的资格,因此个人在微博就赔偿款进行募捐,呼吁网民进行打赏不属于慈善募捐的范畴。此类行为在性质上可定义为通过网络的个人求助行为。
对于他人发起的求助,社会大众或出于同情、怜悯等缘由而给予其物质帮助,这在性质上归属于民事赠与,对此,法律并未禁止。当然,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求助人不得采取欺诈等方式向他人求助,以获得捐款,还应当遵照事先说明的用途使用募捐款项,否则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即诈捐,诈捐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与此同时,我国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就此案来说,法院的判决已明确了其中的是非曲直,也尊重了人民群众朴素的公平正义观念。司法判决弘扬的是人间正气,呼唤的是社会良知,热心助人者应该得到补偿和认同,自私冷漠者必须得到批评和惩罚。这不只是司法判决的法理所在,也是社会公序良俗的必然要求。
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理解立法目的和法律原则的重要指引,即司法判决就应彰显公平正义,鞭挞丑恶自私。由此案说开,如果其他案件的当事人也因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中华传统美德的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而被法院判处承担赔偿责任,但又就赔偿款进行网络募捐,那么这一行为其实就是在向社会公序良俗发起挑战,在向社会主流价值观发起挑战,对此,相关网络平台要严格依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关于切实加强网络暴力治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承担起相应的法律义务和社会责任,对相关当事人的一些偏激言论,乃至后续的网络募捐行为作出必要的限制和监管。
同现实生活中的“讨要”不同,网络属于虚拟空间,在网络上的“求助”不仅求助对象广泛,明显带有社会公共属性,而且便于美化自身角色,从而容易博取同情,进而获利。因此,对网络平台上的求助行为,特别是网络打赏等经济活动的监管亟待加强。对于是否将个人募捐求助纳入慈善法的规制范畴,值得进一步探讨。如果立法条件尚不成熟,亦可考虑在目前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中增设关于“网筹型个人求助”的内容,因为完备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慈善制度在外延上应当包括个人求助制度,个人求助的核心在于个人求助权利得到保障和实现。
无论如何,从目前的法律规定来看,不是什么钱都能在网上“讨要”。网络求助同样应当遵循民事行为的基本准则,而且,网络求助应当留给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不能让网络平台为违法担责者博取同情、获取财物提供帮助。
(作者系同济大学法学教授,上海市嘉定区法学会副会长)
陕西临潼:“兔子哥”的致富经******
光明日报记者 张哲浩 李洁 光明日报通讯员 王三合
2月1日清晨,在陕西省西安市临潼区浩民养殖场上班的何寨街道村民陆续走进厂区,经过一系列消杀防护,在兔舍中开启了一天的忙碌工作。
“这几天正是种兔产完兔仔需要精心照顾的关键阶段,大家伙儿都忙着伺候兔子‘月子’呢!”浩民养殖场负责人付红伟介绍,养殖场除了常见的伊拉、伊高乐、大耳白等肉兔类品种,还有荷兰侏儒兔、迷你垂耳兔、熊猫兔、花巨兔等宠物兔品种。
“每只种兔平均每45天就可以产下10只左右的幼兔,幼兔出生65天至70天后能长到4斤半至5斤半,就可以出栏了。”讲起这些日日挂心的兔子时,付红伟有说不完的话。
“以前,肉兔都是散养的,集中养殖能更好地控制成本,增加收益。”自幼就喜欢饲养动物的付红伟,瞅准了兔子繁殖能力强、养殖周期短、产业见效快、市场好的特点,也希望用自己的爱好实现更多的价值。
2019年10月,付红伟投入500多万元建设现代化、规模化养殖场,成了村民眼中的“兔子哥”。
“目前,养殖场占地75亩,有兔舍13栋、种兔6000只,年出栏量达40万只,按照现在每斤11元的市场价,收益可观。”付红伟说,现代化养殖场建成后,已发展为集肉兔养殖与销售、种兔生产与经营、饲料生产与销售,及技术服务提供为一体的综合性农牧企业,产值在500万元左右,常年固定用工20多人,带动周边地区群众务工致富。
在兔舍,身着工作服的饲养员周小香正干得起劲。“以前就靠种地和打零工,收入不稳定。自从这个基地建起来后,我就来这里工作,每天工作时间外还能照顾孩子,每个月还有3000多元的固定收入。”周小香满意地说,村民们不仅可以在家门口的养殖场就业,还可以领取兔苗代养,在养兔产业的带动下,很多村民都过上了好日子。
如今,在“兔子哥”付红伟的带动下,小小的兔子养殖产业逐渐成为当地主打产业。据了解,2022年,养殖场每月兔子的销售量大约有15000只,全年帮助村民代销肉兔约10000只,还远销至四川、重庆、广东等地。
规模化养殖不仅降低了养殖成本,更让付红伟尝到了科学养殖带来的甜头。走进养殖场内,环境控制系统、污水处理系统、生物肥发酵池无不让人耳目一新。
“兔粪含有丰富的氮、磷、钾,以及多种微量元素和维生素,是用作有机肥料的优质选择。但过去兔粪处理一直是肉兔养殖的一个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付红伟成立了西安三民农业循环发展有限公司,建起50亩的蔬菜大棚基地,发展绿色生态循环农业产业链综合项目,将兔粪集中收集,进行无害化加工处理,为蔬菜等种植业发展提供有机肥料。
“芥蓝苗每斤8元、冰草每斤6.5元……现在养殖场不仅肉兔供不应求,蔬菜基地也因为施用兔粪有机肥,生产的优质蔬菜得到了市场和消费者的认可。”付红伟介绍,养殖场每天产生的兔粪“原材料”除了供蔬菜基地发酵使用,多余的还由有机肥厂上门收购,每天额外增加了1000多元的收入。兔粪变废为宝,实现了兔粪的资源化和减量化,也作为天然有机肥为蔬菜种植提供了质量保障。
“我们的农业目标就是探索走出一种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拉长产业链条,让更多的人享受到农业高质量发展的成果。”谈及未来,付红伟还有很多宏伟梦想,今年8月将完成养殖场二期建设,并尝试与乡村旅游相结合,发展“畜牧+旅游”新业态,将兔子养殖拓展至旅游、研学,让乡村振兴“畜”势勃发、“兔”飞猛进。(光明日报)